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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贸易】如何看待境外食品生产企业被“暂停进口”?
2025-09-18 18:23:58 点击量:
近期,有境外企业反馈接到中国海关通报,被要求在注册系统中对海关总署提出的不符合注册要求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其注册资格处于“暂停进口”状态。食品伙伴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也同步在食品抽检数据库中进一步查询海关总署每月发布的进境食品不合格信息,发现其中也存在因“境外生产企业注册问题”被拒绝进口或销毁的食品。可以看出,我国海关进一步加强了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对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性的事后监管验证工作也在持续进行中。本期,本网将针对目前已经被“暂停进口”注册资格的情况进行讨论分析。
一、目前被“暂停进口”的工厂信息分析
截至2025年9月6日,除港澳台地区外,来自46个国家/地区的500个工厂共计637个注册类别被“暂停进口”。食品伙伴网对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其中,被暂停类别数量总数排名前10的国家名单详见下表:

对于排名第一的美国工厂,被“暂停进口”的品类中88%以上属于推荐注册,比如“牛肉产品”、“其他肉产品”和“食用动物油脂”等;排名第二的泰国工厂被“暂停进口”的品类中自行注册的较多,主要包括“糖浆”、“其他糖”等;排名第三的巴西工厂被“暂停进口”的品类中97%以上是推荐注册品类,比如“禽肉产品”等。
整体来看,被“暂停进口”的注册品类中以推荐注册类别居多,共计417个类别,约占总量的65%,其中以巴西、美国、阿根廷、法国、爱尔兰、斐济、意大利、泰国、塞尔维亚和印度尼西亚为主,主要涉及的注册类别包括“牛肉产品”、“禽肉产品”、“蜂产品”、“巴氏杀菌乳和其他乳制品”、“水产品”和“其他肉产品”等。
二、被“暂停注册”的原因?
按照海关总署2021年第248号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导致工厂注册状态为“暂停进口”的可能有三方面原因:第一,境外生产企业未处于其所在国主管当局有效监管,被暂停其出口资格;第二,境外生产企业自行发现不符合中国的注册要求主动暂停出口的;第三,海关总署发现已注册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不再符合注册要求的。
食品伙伴网分析,对于由境外主管当局或企业方发起的“暂停出口”决定可能不会直接引发境外生产企业在海关总署的批准资格状态从“有效”变为“暂停进口”,因为法规中并未提及此类暂停操作会涉及通知海关总署的要求,重点在于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持续符合中国的注册要求。基于此,食品伙伴网认为,目前批准清单中被标记为“暂停进口”状态的均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形,被海关总署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国注册要求的情况。这些不符合可能涉及提供的生产许可文件无效或过期、注册类别有误、企业提供信息不真实、实际进口食品不符合中国要求等。
三、被“暂停注册”后如何操作“解禁”?
若境外生产企业被“暂停进口”,通常会收到海关总署的“整改”通知。若企业收到海关总署的“暂停进口”通知,企业对应的在华注册编号将暂停使用,对应货物将无法通关。需说明的是,此处的“暂停进口”仅针对被通知的类别,不代表该工厂注册的所有类别。比如,一个工厂同时申请获得对华出口“植物蛋白饮料”和“固体饮料”产品资格,这个工厂将会有2个不同的在华注册编号。假如被海关总署通知该生产企业的“固体饮料”进口资格被“暂停”,则该生产企业生产的固体饮料类产品出口到中国无法通关,但不影响植物蛋白饮料产品的正常出口。
整改流程由中国海关发起,要求企业必须配合,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整改相关材料,主管当局和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成的,视为整改不合格。
若整改的产品为需经过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的产品,企业提交整改材料至主管当局,主管当局进行审核检查,主管当局可对企业提交的整改材料进行修改。认为企业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提交至中国海关审批。认为企业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补齐补正退回至企业。补齐补正退回企业的,允许企业修改后再次提交整改材料至主管当局。若整改的产品为不需经过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的产品,即自行注册的品类,则直接提交至中国海关总署进行审批。
整改通过,中国海关发起恢复进口流程;整改不通过,中国海关发起撤销企业注册的流程。
四、小结
食品伙伴网在此提醒广大境外生产企业,在进行工厂注册过程中,务必对注册要求以及产品的进口合规要求进行详细研究,确保提交真实准确的文件和信息。如果被通知“暂停进口”且要求整改时,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针对性整改材料,以尽快恢复注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