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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之以渔】中国食品中致敏物质管理知识!
2025-09-30 17:13:49 点击量:
食品中致敏物质(又称过敏原)是引发食物过敏的关键因素,可能导致皮肤、呼吸道、消化道甚至全身性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对敏感人群具有极高风险。 中国食品企业需通过科学的管理体系,从 “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标签标识→终端追溯” 全链条控制致敏风险,保障消费者安全。 一、核心概念 指 “能引发机体免疫系统异常反应,导致过敏症状的食品成分或食品添加剂”,通常为蛋白质(少数为小分子化合物),具有特异性(仅敏感人群反应)、剂量相关性(少量即可引发反应)、重复性(再次接触症状加重) 三大特征。 不同国家 / 地区法规对 “必须标识的致敏物质” 有明确清单,核心类别高度一致,以下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及中国、欧盟、美国等主流地区共认的高风险类别(覆盖全球 90% 以上的食物过敏案例): 类别 典型示例 过敏反应特点 1. 含麸质谷物 小麦、大麦、燕麦(天然含麸质)、黑麦 引发乳糜泻(肠道损伤)、非乳糜泻麸质敏感,症状包括腹泻、腹痛、皮肤红疹 2. 甲壳类 虾、蟹、龙虾、扇贝、蛏子 过敏反应剧烈,常表现为皮肤瘙痒、喉头水肿、呼吸困难,严重者休克 3. 鱼类 三文鱼、鳕鱼、金枪鱼、带鱼、沙丁鱼 敏感人群对特定鱼类过敏(如仅对鳕鱼过敏),反应包括呕吐、荨麻疹 4. 蛋类 鸡蛋(尤其是蛋清中的卵白蛋白) 婴幼儿常见过敏原,症状从湿疹加重到过敏性休克均可能 5. 花生 花生及其制品(花生酱、花生粉) 过敏反应极强,微量(如 10mg)即可引发休克,且多数为终身过敏 6. 大豆 大豆及制品(豆腐、豆浆、大豆分离蛋白) 婴幼儿易过敏,成人多随年龄耐受,症状包括腹泻、皮肤红疹 7. 乳及乳制品 牛奶、酸奶、奶酪、乳清蛋白(含 β- 乳球蛋白、α- 酪蛋白) 婴幼儿最常见过敏原之一,成人乳糖不耐受≠牛奶蛋白过敏(前者为消化问题,后者为免疫反应) 8. 坚果类 杏仁、核桃、腰果、榛子、开心果、夏威夷果 过敏反应严重且持久,部分人群对多种坚果交叉过敏(如对杏仁过敏者也对核桃过敏) 9. sesame(芝麻) 芝麻籽、芝麻酱、芝麻粉 欧盟、美国强制标识,中国 2024 年起新增为 “推荐标识” 类别,过敏症状包括喉头水肿 10. 亚硫酸盐(添加剂类)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钠(常用于果蔬干、葡萄酒、蜜饯) 浓度≥10mg/kg 时需标识,敏感人群可能出现哮喘、呼吸困难1. 食品致敏物质的定义
2. 全球公认的 “高风险致敏物质”
二、食品企业致敏物质管理核心流程
食品企业是致敏物质管理的责任主体,需建立 “预防 - 控制 - 标识 - 追溯” 闭环体系:
1. 原料环节
原料是致敏物质引入的主要途径,需从 “供应商审核→原料验收” 双重把关:
供应商审核
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料致敏物质声明》,明确原料是否含上述高风险致敏物质(如 “小麦粉含麸质,不含花生、坚果”);
优先选择 “致敏物质管控能力强” 的供应商(如通过 FSSC 22000 认证、有独立致敏原料仓库的企业);
对供应同一原料的多家供应商,定期评估其致敏物质交叉污染风险(如供应商是否同时生产花生制品和谷物制品)。
原料验收
每批原料核对 “致敏物质声明” 与实际标签是否一致,拒绝无声明或声明模糊的原料;
对高风险原料(如花生粉、乳清蛋白),可抽样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如用 ELISA 法检测原料中是否含未声明的致敏蛋白);
原料仓库实行 “分区存放”:致敏原料与非致敏原料物理隔离(如独立货架、不同仓库),避免搬运、存储过程中的交叉污染(如花生粉袋破损导致粉尘扩散至小麦粉)
2. 生产环节
生产过程中的 “交叉污染” 是致敏风险的主要来源(如生产完花生饼干后,设备未清洗干净即生产无花生饼干),需针对性控制:
(1)设备与生产线设计:物理隔离优先
专用生产线 / 设备
对高风险致敏物质(如花生、坚果),优先采用 “专用生产线”(如单独的花生酱生产车间),避免与非致敏产品共用设备;
设备清洁设计
选用 “易拆卸、无死角” 的设备(如无缝管道、弧形边角),减少致敏物质残留的隐蔽区域(如设备缝隙、阀门接口);
空气净化与负压控制
生产含致敏物质的产品时,车间采用 “负压设计”(防止粉尘扩散至其他车间),并配备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
(2)生产计划与清洁验证:科学管控
“清洁优先” 的生产顺序
同一生产线需生产含致敏物质和不含致敏物质的产品时,按 “非致敏产品→低风险致敏产品→高风险致敏产品” 的顺序生产(如先生产小麦饼干,再生产含鸡蛋的饼干,最后生产含花生的饼干),减少清洁难度;
建立 “致敏物质清洁程序(SSOP)”
明确清洁步骤(如拆解设备→清水冲洗→专用清洁剂浸泡→高温消毒→吹干)、清洁频率(如每批次生产后必须清洁)、清洁剂选择(需验证清洁剂不会与致敏蛋白反应产生新风险);
清洁效果验证(关键环节)
感官验证:清洁后设备无可见残留物(如无花生碎、奶粉结块);
化学验证:用 “致敏物质快速检测试纸 / 试剂盒”(如花生蛋白检测试纸)检测设备表面,残留量需低于 “安全阈值”(如欧盟规定花生蛋白残留≤10mg/kg);
记录留存:每批次清洁后填写《致敏物质清洁验证记录表》,包含清洁时间、检测结果、责任人。
(3)人员操作:避免人为携带污染
员工培训:明确 “致敏物质交叉污染风险”,如接触过花生原料的手套、工作服不得接触非致敏产品;
个人防护:生产含致敏物质的产品时,员工需穿戴 “专用工作服、手套、口罩”,且下班后需彻底清洗手部(用专用洗手液,至少 20 秒);
工具管理:含致敏物质产品的生产工具(如铲子、托盘)需 “专用标识”,与非致敏产品的工具分开存放。
3. 食品标签:清晰、准确标识
标签是消费者识别致敏风险的 “最后防线”,全球主要地区均对致敏物质标识有强制要求:
地区 |
强制标识类别 |
标识形式要求 |
典型示例 |
---|---|---|---|
中国 |
GB 7718-2011 规定:八大类(含麸质谷物、甲壳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及乳制品、坚果类)必须标识;2024 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拟新增 “芝麻” 为强制类别 |
1. 可在 “配料表” 中直接标注(如 “配料:小麦粉、鸡蛋、乳清蛋白”);2. 若原料含致敏物质但名称不明确(如 “植物油” 可能含大豆油),需补充说明(如 “配料:植物油(含大豆油)”);3. 可加 “致敏原提示”(如 “本品含小麦、鸡蛋,可能含花生”) |
“致敏原提示:本品含有乳及乳制品、坚果,生产车间同时处理大豆制品,可能存在交叉污染” |
欧盟 |
EC 1169/2011 规定:十类(中国八大类 + 芝麻、亚硫酸盐≥10mg/kg) |
1. 配料表中 “突出显示”(如加粗、斜体)致敏物质(如 “配料:小麦粉、鸡蛋、乳清蛋白”);2. 必须加 “致敏原提示”(即使无交叉污染也需声明含有的致敏物质) |
“Allergy Advice: Contains Milk, Nuts. May contain traces of Soy.”(过敏提示:含牛奶、坚果,可能含大豆痕迹) |
美国 |
FDA《食品标签法》规定:八大类(同中国,不含芝麻) |
1. 配料表中明确标注(如 “Contains Wheat, Egg”);2. 交叉污染风险需标注 “May contain...”(如 “May contain Peanuts”) |
“Contains: Milk, Soy. May contain Tree Nuts.”(含:牛奶、大豆,可能含坚果) |
标识禁忌:
不得隐瞒致敏物质(如配料含乳清蛋白但不标注 “乳制品”);
不得使用模糊表述(如仅标注 “含过敏原” 而不具体说明类别);
交叉污染提示需客观(如未生产过花生制品,不得随意标注 “可能含花生”)。
4. 追溯环节:确保风险可追溯
当发生致敏物质相关投诉或召回时,需快速定位问题源头,因此需建立 “全链条追溯体系”:
原料追溯:记录每批原料的 “供应商、批次号、致敏物质声明”,确保可追溯至原料源头;
生产追溯:记录每批产品的 “生产时间、生产线、清洁验证记录、操作人员”,明确致敏交叉污染的可能环节;
成品追溯:记录每批产品的 “销售区域、经销商、生产日期”,确保需召回时能快速锁定范围(如某批次饼干因含未标识的花生蛋白,需追溯至具体销售门店并召回)。
三、共同防范致敏风险
1. 监督机构
法规制定
明确致敏物质的分类、标识要求、检测标准(如中国 GB 5009.192《食品中致敏原的测定》);
监督抽检
定期对预包装食品进行 “致敏物质标识合规性抽检”(如检查是否漏标乳制品)和 “致敏物质交叉污染抽检”(如检测无花生声明的饼干是否含花生蛋白);
召回管理
对未合规标识或存在致敏交叉污染的产品,要求企业启动召回(如 2023 年某品牌饼干因未标注 “含麸质” 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召回)。
2. 消费者自我保护建议
主动查看标签
购买前务必阅读 “配料表” 和 “致敏原提示”,明确是否含自身过敏的物质(如牛奶过敏者需避开含 “乳清蛋白、奶酪” 的产品);
警惕交叉污染风险
过敏体质者(尤其是花生、坚果过敏者)需谨慎选择 “可能含...” 标识的产品,优先选择 “专用生产线” 生产的无致敏产品;
留存购买凭证
若食用后出现过敏反应(如皮肤红疹、呼吸困难),需立即就医,并留存食品包装、购买凭证,以便追溯和维权;
特殊人群注意
婴幼儿(尤其是 0-3 岁)过敏风险较高,添加辅食时需 “逐一添加、少量尝试”(如先添加米粉,观察 3 天无反应再添加蛋黄),避免同时引入多种高风险致敏物质。
四、常见误区澄清
“天然食品无致敏风险”
错误。天然食品(如花生、牛奶、鱼类)是最主要的致敏来源,而非食品添加剂;
“加热能消除致敏风险”
错误。多数致敏蛋白(如花生蛋白、乳蛋白)加热后仍保持致敏性,无法通过烹饪消除;
“乳糖不耐受 = 牛奶蛋白过敏”
错误。乳糖不耐受是因缺乏乳糖酶导致的消化问题(症状为腹胀、腹泻),牛奶蛋白过敏是免疫系统对牛奶蛋白的反应(症状为皮疹、呕吐),二者机制不同;
“微量接触无害”
错误。高风险致敏物质(如花生、坚果)即使微量(如几微克)也可能引发过敏性休克,需绝对避免。
食品致敏物质管理是 “企业主体责任、监管、消费者参与” 的系统工程。
企业需通过 “源头管控 - 生产防交叉污染 - 清晰标识 - 可追溯” 全链条控制风险,监管机构需通过法规与抽检强化监督,消费者需主动识别标签信息。需要共同协同,才能最大程度降低食品致敏风险。
来源:我是食干家